第3章分家协议1(2 / 2)
薇真是不贪,但属于她的东西,她也不可能不要。 再一个,他们这个地方大概率是没有拆迁的可能的,至少在她死的那年,也没有听到半点儿要拆迁的消息的,宋父大概也是明白这点的,所以对于分配这些资产的问题,他一点儿都没有在意。 叶清然当真是没想占了宋时薇的那份,无论沈家那边宋时薇要不要的到,宋家这边该是她的,那就都是她的。 但还有一点,宋可心也是宋千帆的女儿,她们三人分,没有宋可心的那份,她又是怎么想的呢。 宋时薇问道:“妹妹,对于协议的这一点,你有意见吗?” 宋可心跟着沈黎曼长大,自然是看不上宋千帆这点儿东西的,可她也不愿意同样是沈黎曼女儿的宋时薇得到沈家的财产,故而道:“我没意见,姐姐被分给了爸爸,理应继承爸爸那边的财产,只是妈妈这边——。” 宋可心话里的意思就很明显了,宋时薇直接顺着她的话就道:“那你的意思就是说,咱们抚养权在谁手上,财产就由谁那边的儿女继承,是吧。” 宋可心的确是那个意思,可这话说的也太明显了,她生怕自己的形象会受到影响,当即就摆出了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的表情,连连摆手解释道:“我没有这个意思,姐姐不要曲解我的话。” 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儿被欺负了,沈黎曼当即就护了起来,“你连沈家的门朝哪儿都不知道呢,就开始打沈家财产的主意了,我告诉你,想都别想。” “我就问清楚,你不需要因为我一句话就将人给护上了,我不惦记沈家的东西,这点我也会写在协议上的。” 宋时薇当即就落了笔,将刚刚的一番话,写的清清楚楚。 第三条,宋时薇道:“我虽然是你们俩的女儿,但无论我的抚养权在谁手上,你们俩都没有养过我,也没教过我,所以我长大以后,做什么事情,你们也没有指手划脚的权利,亦或者利用血缘道德绑架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 但你们生了我,也养我到了4岁,所以等你们以后老了,需要我支付赡养费的时候,我也会酌情,也就是根据我的工资情况,以及生活环境,支付你们一定的赡养费,这点你们有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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