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另外(1 / 2)
肖自铭的身份被摆在了台面上。 他倒不是怕什么被杀人凶手打击报复,只是这种情况影响到调查进展是一件相当正常的事。除此之外,所有的舆论风波在他看来只能说是一种额外的麻烦,只要自己能够主动忽略就没有太大的问题。 因为在他眼中,黎明的真实身份就是李永清,这是一个板上钉钉一般的事实。虽然证据的寻找仍然需要时间,但无数个接点已经显露出这种冲撞并非巧合。 与此同时,他还结合最初的几起案件做出了对李永清犯案思路的归总。比如作为亲属的李鸣德遇害的案件,肖自铭在反复的确认案件细节以后,敲定这实际上应当并不能算作一起谋杀案。 虽然现场留下了近乎张狂的宣告声明,破碎的玻璃中夹杂着酒瓶的碎片也代表这件事和黎明有关,但肖自铭对摔落的长度进行了测量,发觉李鸣德真正坠落的时候面前应该并没有屏障。 而挪开尸体后的现场照片也显示,虽然因为高度差和碎块体积的原因,玻璃碎片本就主要散落在距离楼房和尸体更远的位置,但尸体下方却恰巧没有任何一点残渣。 也就是说,玻璃的破碎看似是因为李鸣德摔落时的碰撞,实际是后续的伪造——因为上方刚好有玻璃的存在,作为凶器的玻璃酒瓶在那里被发现才会显得不太刻意,甚至是顺理成章。 而这些作为的动机也纳入了肖自铭后续的考虑,他得出的结论是:这种举动是为了表明酒瓶本身只是黎明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物”,混杂在命案现场而非摆在附近,是为了避免路经的环卫工误以为这只是普通的垃圾而收走丢弃这种在城市里常见的醉鬼容易遗留的东西。 与众相同,混入其中,也恰好是黎明的一种“杀人美学”。 作为凶手的李永清,恐怕正是在发觉意外出现的同时,为了给远在另一座城市却被无端卷入刑讯过程的那位并未杀人的女士脱罪,顺带的做出了这种万无一失的“施舍”。 肖自铭比任何人都清楚,黎明眼中的自己绝对不是完全冷酷的裁决者。他的冷酷仅限于缜密的手法,近乎完美的脱逃逻辑。这位对头一不自大,二不露破绽,只是尽可能的埋头完成自己的“完美犯罪”,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延伸拓展,留下属于自己的思想印记。 行动的流程如同一丝不苟的机械,动机富有情感却从不在能力范围以外感情用事,另外在拥有这样超出常人的犯罪天赋的同时,他还能保有绝不自傲犯险的原则。能够实现一次又一次的犯罪而不留下令人察觉突破的线索,只因为他是一个极具智慧的“正常人”。 也就凭借着这样的了解,肖自铭才能在最终的研讨以后以一种朴不能更朴素,甚至可以称作简单粗暴的方法,抓住这样近乎完美的犯人。 如果理智是黎明的特质,谨慎又是黎明的天性,两者叠加,却恰恰是另外一种特质的集合。 肖自铭利用了这一特性,在将引诱黎明前往的地点暴露以后,按照远离中心区域的人数进行排查筛选,然后又带人在这样大批量的人群当中,找出了对外表进行了伪装的特定人选。 那正是李永清。 从来都不曾被人发觉真容,黎明无疑需要拥有着能够易容的能力。而易容改扮恰恰又是一种需要留下痕迹的作为。肖自铭深知,敌在明我在暗的情况下,只有最简单粗暴,简单到脱离事实常理的做法才能做到抓住这个人的尾巴。 正因如此,当时经过重重穷举选择出了足足四百九十七人——均是符合肖自铭列出的一系列行为的人选。再由独居,经济情况等一系列因素的考量,持续进行排除,人数越来越少—— 经过专案组带领的当地刑警进行了长达两天的进一步跟踪调查,以及秘密的社会身份调查,找到了其中身份存疑的五十四人。 在这个基础上,由跟踪者进行汇总可疑的目标仍然过于庞大。肖自铭做出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决定,他仅仅凭借自己得到的汇报详情,筛除其中行动过于可疑或者过于正常的部分。 要知道,在调查进行到这种程度的情况下,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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