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公示(2 / 3)
家,就算是进入三队,也大部分是因为一些其他的理由。 不只是梁安对上头特别的要求,还因为宋乔雨本身的决定和影响能力,但这份决定不代表预先的了解。 “陆遥发来了链接。”一旁的刘澈突然开口,“她说她玩手机顺便发现了可能的报道内容,关于‘一个器官走私团伙首领的发家史’。这个标题还别说……挺有吸引力的。” 梁安闻言也同样开始在手机上翻阅信息。 文章里似乎有那位首领的照片,和刚才见到的死人完全一致,这也印证了事件的真实性。 看他们两个人似乎都埋头钻研,无动于衷,宋乔雨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关于网络舆论方面的处理他是见过的,像之前某位“心机少年”策划出的事件,删帖的流程在陆遥的协助下一气呵成,联系网警的步骤也熟练的不能再熟练。 但现在,起码在这里的两位资深警员似乎都没有这个意思,看上去甚至想要和广大网友一样随便凑凑热闹,找线索都像只是顺便为之。 “这个黎明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宋乔雨终于忍不住再次发问,“按理说,现在不应该是预计着策划那什么舆情处理……我也不懂,就是把这种热度给压下来?” 梁安表情诚恳的抬起了头,开口解释:“是这样的。按理说是这个步骤,然而,在各种前辈的经验总结以后,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寻常的处理方式对有关于这位自称黎明的杀手并不适用。” 他随后把新闻稿的内容复制了一遍,直接上传,似乎是想要留作存档。同时,宋乔雨也直接看见了这份文字的内容。 “这是……”宋乔雨没太多阅读的经验,但也熟悉这种文体,瞅见了前几行字就开始有些茫然,“新闻稿?难道接到爆料的记者还个个会专门替一个杀手编写新闻稿?” 就算生活常识浅薄如宋乔雨,也知道这种贸然发生行为通常会让自己丢了饭碗。 “你再看这篇。”刘澈也找到了另外一篇文章,在宋乔雨不明所以的目光下上传了过去。 这又是另外一种阐述的方式,不像是新闻稿,而更像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全篇的人名以绰号代称。 宋乔雨一开始还没发觉有什么问题,越看越发觉了不对劲——这和之前那篇语气严正的标准新闻稿,讲的竟然是同一个故事。 文体不同,文字迥异,几乎没有任何重合的地方,但同时分布在网络上大大小小的各个媒体,乃至几十个大小论坛,社交软件上。 而这样的信息,正一瞬千里的在网路上扩散,态势几乎毫无止尽。 “……你们的意思是。”宋乔雨有些艰涩的开口。以他自己只有上学时才存在的写作经验,实在有些难以想象这是一个怎样的情况。 “绝大部分的网络平台,都不可能对用户所有发出的文字信息进行即时的审查。”梁安幽幽开口,“不只是媒体,现在信息扩散最厉害的是网友自发的传递。尤其是一些煽动性的话题,你越是阻止,别人越是传播。” 悠悠众口,封堵无法。 要是一个特定地方的一个特定文段也就罢了,这种毫无规律,甚至善用隐喻和故事性文体的无规律情报源,连目前的人工智能都难以手动筛除。 而即使让网警费老鼻子劲一一排查几十篇不同的文章,花费几天的时间以后,互联网上的这种东西也早已人尽皆知,隐瞒毫无用处了。 最后得出的结论只有这样一个: 对于这样一个花大本钱进行情报转移的凶手,直白的对抗只会浪费大部分的警力,而且由于话题被大规模删除,还会引起更大的议论余波。 黎明的话术并不复杂:只字不提杀人无罪,通篇尽是罄竹难书。 他的文字无辜如清澈池塘里的白莲,只是从不同切入角度,把被宣告的受害者公开的底细透露个一干二净,都会涉及家属的隐私、警方会要求保密的内容。 别人会想,这样伟光正只是揭露犯罪者的文章,凭什么要被警方删除? 这是令警方极其无奈,却又必然产生的思考。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一开始的网民并不知道这件事与一起更接近私刑的谋杀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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