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久旱逢甘霖(1 / 2)
我一离开,汪莫林和沈晓燕两个人便放开了手脚,汪莫林这厮就像已经成了沈晓燕的男朋友一样,轻揽伊人香肩,而沈晓燕也真配合,小鸟依人般靠在汪莫林的肩头。 汪沈二人在酒吧卿卿我我,而我却独自一人走在临海宽阔的大街上。 清风拂面,我有一种蛋疼的感觉。我还没有女朋友呢,沈晓燕人不仅长的漂亮,还有上进心,并且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气质型美女,如果追求她当老婆,也不是不可以。可鬼使神差,我竟然把这么好的姑娘介绍给了汪莫林。 其实我没有那么伟大,如果说谈恋爱,我会毫不顾忌的追求沈晓燕。可岁月不饶人,我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不想霍霍人家小姑娘了。如果从结婚的角度考虑,总觉得沈晓燕还差点意思。 恋爱和婚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每一个人心目都有一个自己的《一千零一夜》,同样,对于恋爱和婚姻,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想法。 恋爱是甜蜜的,婚姻是琐碎的;恋爱是疯狂而蚀骨的,婚姻是平淡而平凡的。 譬如大学谈恋爱,找的完全是一种感觉,感觉来了,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无可厚非。可如果步入社会,还纯粹的只恋爱不结婚,就是耍流氓。 我身高一米八,人长的有点帅,沈晓燕第一次见到我,便看上了我。如果纯粹谈恋爱,她会义无反顾的跟我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如果结婚,她就会三思而后行,因为现在的我不能让她衣锦还乡。 从我的角度来讲,沈晓燕也不是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这个跟颜值无关,就是觉得差点意思。当然,我李文彬不会找一个富婆,尽管客观条件允许我可以靠颜值吃饭,可我不想做一个靠女人的小白脸。我也是有自己的追求和男人的尊严的,在我的意识里,结婚对象应该是双方有感觉,并且可以相互扶持的人。我看重的不是现在而是未来,面包和牛奶通过努力都可以赚到。 我承认,沈晓燕是一个好姑娘,人美又不随波逐流。可她骨子里有一种高傲,尽管她出身农民,家境贫穷,可她骨子里却看不起农村人或者家庭条件一般的人。在这一点上,她不会因为我帅而选择跟我结婚,我也不会因为她长的水灵而接受她的嫌贫爱富。 所以说,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话,介绍汪莫林跟沈晓燕认识,是水到渠成的事儿。跟着汪莫林,沈晓燕立刻可以实现她鲤鱼跳龙门的华丽转变。而跟着我,虽然不愁吃不愁穿,却不能100%确保未来能够让她过上富太太的生活。针对这个问题,我曾经跟沈晓燕聊过,她的回答是,与其选择一个不能保证未来十年或者二十年后可以过上有钱人生活的男人,还不如现在就选择一个能够立刻可以给她想要的生活的男人。 跟谁过日子不是过?为什么要我陪你吃苦,还看不到希望。 沈晓燕虽然嫌贫爱富,她也承认自己物质。但她并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女孩,她有自己的底线,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她心里有杆秤,不会轻易的被外界所诱惑,这也是汪莫林死心塌地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我觉得自己有手有脚,为什么要吃软饭?沈晓燕觉得自己漂亮,能靠颜值为什么不靠颜值吃饭?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尽管沈晓燕和我出身有点相似,可我们不是一类人。 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沈晓燕固然好,可真正适合我的还没有出现。女朋友易找,老婆难寻,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汪莫林好久没有谈恋爱了,沈晓燕的出现可以说是让他久旱逢甘霖。 沈晓燕品味很高,偎依在汪莫林的肩头,身上淡淡的女人香让汪莫林有种沁人心脾的感觉,他知道那是女人身上香水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喜欢。 今晚汪莫林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因为太开心了,难免喝的有点多,好在他酒量还行,没有喝醉。 “燕子,我送你回去吧?”汪莫林附在沈晓燕的耳边,轻声道。 沈晓燕羞赧的点点头,算是同意了汪莫林送她回出租屋的提议。 两个人手牵着手,完全一副恋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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