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回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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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 沈晓玥和赵爱国就在昨天说定的地方会合。 只不过,这回多了个推着自行车的徐宁安。 临行前沈晓玥还推辞道:“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跟着去干什么,还得请假,多麻烦。” 当时徐宁安正把家里仅存的一些鸡蛋、红糖还有玉米打包。 闻言走过来,不轻不重地敲了下沈晓玥的额头,“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可沈晓玥还是一副懵懂的样子,徐宁安无奈提醒道:“今天是回门日。” 农村习俗讲究,嫁出去的女儿需要在婚礼结束后的第三天回娘家,一般是中午去到晚上回,不能在娘家过夜。 要是在回门这一日,女儿没有带着女婿一同回去,便意味着女方在男方家里不受待见,娘家人也会被人耻笑。 沈晓玥以前就没结过婚,而且她那个时代,这些习俗早就消失得差不多了。 要不是徐宁安提起,她还真会忘掉。 因此,这次进城变成了三人行。 赵爱国自己骑着一辆自行车,旁边徐宁安载着沈晓玥,微微落后一些。 赵爱国见了还笑着调侃了几句。 “哟,小两口关系好呢,徐队长这么多年了,都没请过几回假。” “她一个人去我不太放心。”徐宁安沉声道。 沈晓玥坐在后座,不满地揉了揉腰。 也不知道是谁昨天晚上把她折腾得腰酸背痛的,害得她今天都没啥精神,下炕都腿软。 徐宁安骑车很稳,温柔的凉风拂过脸颊,还带着稻谷混杂着青草的清香,从乡村到县城的道路并不平坦,一上一下的,像是要把人颠下去。 “这路不平坦,你扶着我吧。”徐宁安努力把握着车的方向。 沈晓玥也不矫情,直接用手环住他的劲腰,成功地感受到手下肌肉的紧绷。 坏心眼地问:“我这样可以吗?” “当,当然可以。”徐宁安的脸有些红。 赵爱国忽然感觉自己光芒四射,连忙一个用力蹬到前面。 “我给你们带路。” “好勒,谢谢赵叔了。”沈晓玥拖长声音回道,一串串清脆的笑声飘荡在空气中。 从村里到县城差不多三十公里,赶到城里已经是上午快十点了。 骑了差不多三个小时。 没办法,路况实在太差。 此时天已经大亮,赵爱国把他们带到一家大药店门前。 一进门,人没几个,药也不多,店里的售货员懒懒散散的擦着玻璃,看到他们眼皮都不抬一下。 赵爱国也不在意,熟门熟路的找到药店老板,很快就讲好了价钱,顺利把人参都卖掉了。 出门之后,三个人的表情都有些怔愣。 沈晓玥还好,可另外两个男人的内心一个比一个火热。 那两只百年人参卖了整整两百块! 两百块是什么概念? 在他们村的生产队里,一工分也就五分钱,生产队最棒的劳动力,譬如徐宁安,一天也就赚十个工分。 也就是说,劳动一天的价值也只是五毛钱,一年到头不休息不请假顶多能赚个一百多。 还不一定都是真金白银呢。 要是这一年生产队的收成不好,连足够的粮食都发不出来。 饶是赵爱国还算得上见多识广,但想到沈晓玥手中那二十张大团结,还是没忍住狠狠咽了口口水。 他卖人参卖了这么多年,加起来都没人家一次钱多! 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沈晓玥也是个机灵人,赶紧从车篮里拿出一袋鸡蛋递给赵爱国,诚恳道。 “赵叔,要不是你带我们来这里,还帮我们讲价,说不定这么好的人参都卖不上好价钱。 这鸡蛋也是我们一点小心意,您必须收下。” “诶,不不不,这我可不能收。” 赵爱国当然先是推辞了一番,沈晓玥也是坚持要送,连徐宁安都劝好几句。 他这才接过鸡蛋。 拍了拍徐宁安的肩膀,略带羡慕道:“你小子这回真是娶了个好媳妇,你可得好好对人家。” 他心中暗暗想,徐家这次可真是祖坟冒青烟。 估计以后就得富起来喽。 徐宁安也没多说什么,只一把揽过沈晓玥,认真点点头。 沈晓玥看这天色也快到晌午了,就先和赵爱国告别,再让徐宁安载着自己,去国营商店买了两斤牛肉,一斤五花。 这么些东西也才花了不到三块钱。 “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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